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特殊教育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各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学校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激发特殊教育教师开展教育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成长,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教育学会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13年全省特殊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积极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加强我省特殊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与总结,提高特教教师专业素养,进而提高我省特殊教育水平。
二、论文内容范围
论文主要根据听障教育、视障教育、智障教育及随班就读分为四大类,具体内容可涉及特殊教育教学课程改革、教师专业化发展、校本研究、教学反思、班主任工作、经验总结等,提倡和鼓励教师紧密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撰写论文,也可以就特殊教育理论问题进行探讨,论文要求方法科学、观点正确、有理有据,具有一定的研究深度和高度。
三、论文格式要求
论文撰写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格式,须包括标题、摘要、正文和参考文献四项内容,不得缺项。其中论文标题用二号宋体,文摘用四号楷体(200字以内),正文用四号仿宋,参考文献用五号宋体。论文字数在4000字左右。正文只能出现论文题目,封面标明: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单位名称。
四、论文报送及评审办法
1、由省教育学会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各片区集中推荐报送参评论文至省教育学会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各片区推荐论文数量不得超过100篇。报送时个人需提交每篇论文的打印稿2份,电子稿1份。
2、省教育学会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接收各片区推荐报送论文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3、本次评选工作由省教育学会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工作,由省教科院聘请专家进行终评,并确定获奖等次。获奖论文由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安徽省教育学会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颁发证书。参评论文一经发现有抄袭现象,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省教育学会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夏光启
电话:13855105251 通讯地址:合肥特殊教育中心
邮编:230041 电子信箱:939527899@qq.com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安徽省教育学会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