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为宗旨,以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以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从重从快处理顶风违纪的在职教师,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营造有利于特殊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治理范围
全校在职教师和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治理内容
(一)严禁利用假期或双休日、节假日组织学生在校内集体补课;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办班补课或上新课;严禁学校默许、指使班主任、科任教师在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在校内开展各种有偿辅导。
(二)严禁以任何理由为借口,为违规办班提供场所;严禁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开办以面向中小学生为主要授课对象的补习班、提高班和兴趣班。
(三)严禁在职教师以各种名义举办有偿补课班、辅导班;严禁在职教师受聘参加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文化补习班等教学活动,也不得为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任何便利;严禁在职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提供有偿办班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以家属、亲友等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组合成不同学科的教学班,组织学生集体有偿补课。
四、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了“舒城县特殊教育学校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教导处。
(二)做好宣教,提高认识。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制度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治理“三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珍惜工作岗位,自觉维护人民教师良好形象,切实要将本次开展的专项治理行动与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紧密结合,合理安排学生的休息和假期活动,坚决抵制有偿补课,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学校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调度各科室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并通过座谈会、专项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加以指导推动。学校要在学校网页和qq工作群上及时宣传本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及时规范和完善制度,争取通过此次整治活动,形成治理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补课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步骤和方法
专项行动分为专项治理和巩固提高两个阶段。专项治理阶段为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分为四个环节;巩固提高阶段为2016年7月至8月。
(一)第一阶段:专项治理
1.动员部署(2016年1月)
学校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召开会议、政治学习、橱窗展板、悬挂条幅、广播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学校及在职教师违规有偿办班补课”专项整治活动。并结合实际,制定治理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排查重点对象,设立公开的投诉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
2、自查自纠(2016年2月-3月)
学校将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及在职教师是否存在违规有偿办班补课的问题。要做到找准线索、摸清事实、有错必纠。在自查自纠期限内,根据违规事实的情节、影响及认识态度等情况,予以区别处理,情节轻微或虽有问题但能主动承认错误、承担责任并及时纠正的,不予追究或给予从轻处理;对于隐瞒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梳理,分析原因,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3、全面检查(2016年4月-5月)
学校将组成专项督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情况。根据群众投诉情况,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科室对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和治理。
4、督查总结(2016年6月)
学校要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针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开展下去,可通过组织相关人员跟踪督查,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抬头反弹现象发生,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第二阶段:巩固提高
2016年春学期结束前,学校要组织全体教职工再次集中学习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相关规定,对暑期可能出现“补课热”进行“强制冷”,告诫教师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暑期补课活动。
2016年7至8月份暑假期间,学校将结合暑期规范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对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检验专项治理成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发力,坚持“从严治教、廉洁从教”的原则,把治理有偿补课活动作为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之一,强化措施,严肃问责,常抓不懈,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有效杜绝有偿补课现象发生。
六、责任追究
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一律退回违规所得,记入教师个人信用档案,作为师德考核、年度考核、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职务聘任、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调离教学岗位或调离原学校、纪律处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撤销教师资格。
对违规办班补课过程中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舒城县特殊教育学校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
舒城县特殊教育学校
舒城县特殊教育学校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保川
副组长:张德梅、王文芝、韦波、赵文生、秦文柱、李明霞、王欢
成 员:徐鸣、吕袭杰、各班班主任
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德梅兼任、王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